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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赞一个人的书法写得很好——什么是书法美? 各时代书法之美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19-12-31 0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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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随着发展,从记录功能变为纯粹的艺术形式,书法家追求其艺术效果。 既然是艺术,就能带来审美的喜悦,通过书法享受美。 那么,什么是书法之美呢?它是从哪里来的?

最初,对书法的认识不是美丑,最初的赞美是“能”,书法有记录性的能力,值得赞美。 书法逐渐形成,也许会产生人们喜欢的效果,所以称赞“妙”。 之后,不仅发现了有印象的字,还发现了有生命感的字,称赞“活着”,赞美“神”的字基本上都是技能性的效果。 后来发现的书法,仅从技能上来看,似乎比不上上述三品,但在审美意义上,特别是人品高,经不起过去三者的论品,却觉得决不在其下,所以被称为“逸品”。

这个事实表明书法的美丽不仅完成了文字符号的技能(记录,喜悦),还给人生动的印象。 从东汉蔡邕“笔论”说

“为了书的身体,必须进入其形状……纵横有可能性,方称书”

东晋卫钉《笔阵图》说:

"每一个字,都与各自的形状相似. "

据说至少在东汉时期,书法艺术是以写作为形象创造的,具有美的感觉。 书法是一个实用的字,认识到创造审美形象。

随着书法的发展,人们的书写经验越来越丰富,在时代、实用需求和审美水平的人眼中,对书法美有不同的认识。

唐代,社会发展盛世时代,各种文学艺术繁荣,在帝王的带领下,书法大发展,形成了以晋为宗旨,依法制书,以法度严为美的时风,在这种书法审美思想下,欧、虞、褚、雪、颜、柳诸家成为时代法书的典型。 从五代到北宋初期,基本上晋唐人所有无法论书。

苏轼、黄庭坚、米芾等有见识和才能的人们,不拘泥于唐法,依靠个人的感情,出现了用学问修养书本的新书风,长期接近法度拘禁程序化的书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出现了“我不会做书”意思的书风,宋人寻求 元代赵孟頫又大变迁回晋唐,被元世祖称赞为“我走向王羲之”。 这种书法的审美性,不仅盛行于元朝,也盛行于明人董其昌的继承。

到了晚明,徐魏完全以妍丽的书风画展现在前面,傅山的“四宁四无”更令人震惊,前人以为有一本很大的美之书,这时书很重视,但另一方面,书是“以丑为美”、“字不美,字不美就一定会被淘汰”、“丑在极地才是美 到了清代,晋唐法书有人一直不爱,以北魏墓碑上刻的文字为典范,从那以后有南北两派,南派为帖,北派为碑。 康有为强烈地吹嘘碑书者,赞碑书有十大审美特征。

这是书法美出现后,人们逐渐创造和认识美的历史。 同是书法,为什么审美上有很多表现呢? 历史事实表明,人们认识和判断书法的美是随着书法的发展而发展的,对书法美的认识需要一定程度的认识力,这种能力随着书法的发展和书法审美能力的发展而提高。

书写工具使用的技能越来越熟练,结字也越来越熟练,书迹上表现出书写员的技能,这时对书法的赞美只限于书写能力,不是表现形式。 直到完成的字有印象为止,当观众感到不相似的意思时,人们都赞赏书法的形象。 特别是进入数十年,随着书法的发展和繁荣,书法越来越追求自觉的艺术效果。

元的所有艺术美都只有两个:一个是形象的生动性,二个是创造这种生动形象的主体技能力、精神修养。 书法被公认为艺术,不例外。

同样的审美现象,作为不同时代、环境、不同审美修养的审美者、书法作为时代实用服务的文化手段,必然会随着时代实用需求和时代可以提供的物质条件而发展。

人的审美见识修养也随着时代和个人的审美经验而发展,时代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影响着人们的审美心理。

也就是说,各种主观客观因素对人的审美产生了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美被视为美,美被视为美,美被认为是美,美被认为是美,美才被认为是美,美才被认为是美,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都不知道。

书法不写汉字文字的话,就没有书法。 它是一种实用的推广,汉字构成中存在着生命形象构成规律,写作运动反映了生命的基本特征,因此有了生命形象,成为艺术,在完成这一形象创造上显示了作者的本质力量,产生了审美效应。 在书法方面,人们美丽就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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