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刘伯承和夫人、孩子们拍了照片
解放后,刘伯承担南京市首任市委书记、市长和军管会主任。 他十分注意与群众的联系,反对特殊化。 有一次,刘伯承报道,少数政府职员、队员按照规定的手续不买票,免费上车。 进剧场、电影院、娱乐场所不买票就看“霸王戏”。 得知此事刘伯承非常生气,以军管委员会的名义连续发出“乘车必须按规定购票”(告示、军字第一号)、“进入娱乐场所必须购票”(告示、军字第二号)。 这两个“禁令”一出现,违纪现象就突然消失,很多市民鼓掌欢呼。
刘伯承在南京生活了将近十年。 大儿子刘太行回忆说,父亲最反对的是家庭和孩子的特殊化。 解放军刚进城的时候,他对母亲说,现在解放了,国家还很贫穷,人民的生活也不富裕,我们的生活,特别是孩子的生活决不是特殊的,应该和大众的生活大致相同。
“有件事令人印象深刻,南京刚解放,父亲是南京市长,有一天他带我们参观了中山陵。 我一到那里,就看到了那天因为方便不能接受参观者的消息。 父亲正要带我们回去的时候,中山陵的负责干部赶到了,但是父亲还是不遵守规则,拒绝了让我们参观的邀请。 在回家的路上,爸爸给我们讲道理。 “父亲是高级干部,但和普通工作人员一样为人民服务,应该按规定工作,不要特殊化。”
刘伯承还非常支持儿童在农村参加劳动和受教育。 他经常说,干部子弟生活丰富,长期脱离群众,就会养成资产阶级意识。
1964年,刘伯承的女儿刘弥群在北京航空航天学院学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举行,大学生必须在农村参加8个月的“社会教育”活动。 刘伯承知道后,非常支持女儿的参与。 “父亲要求我体会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认真指出干部子弟的生活富裕,长期脱离大众,资产阶级意识就会得到培养。 他说农村是件好事,不要说我们是“红墙里的贵族”。
刘伯承家的电话之间一直贴着告示-孩子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为你父亲工作的。 你们因为私事绝对不要用这些电话。 假公济我是国民党的做法,不要带我们家来。
“我们兄妹穿的衣服,世代相传,不分男女”刘弥群的弟弟刘蒙读中学时,穿着姐姐穿的女式旧军服,很多同学嘲笑他称之为“黄皮”。 回到家,刘蒙打架后,不想穿女军服,受到了母亲的严厉批评。
1970年以后,刘伯承的孩子结婚了,但和所有单位的员工住在一起。 大儿子刘太行结婚后,住在单位分配的9平方米的房子里,厨房和厕所是共通的,在刘太行的孩子出生之前,公司给他们换了18平方米的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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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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