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史林》( 1999年第一期)。
本文来源:《史林》1999年第一期
在本论文中,请不要吃我
历史学家熊月之先生
本文主要探讨自由、民主、总统三个词在晚清的翻译和使用。
一个
自由( Liberty )在马来松《辞典》( 1822 )中被解释为“自由之理”。 在麦都思《英汉辞典》( 1847 )中,被解释为“自主、自主的权利、擅长、自由擅长”,用中文的“自由”一词产生了Liberty。 罗存德的《英华辞典》( 1866 )将其解释为“自主、自由、治理自己的权利、驱动自己的权利、自主的原理”,并具体包括natural liberty (随心所欲)、civil liberty (依法)、political liberty (治理国治自己的权利)等 20世纪初商务印刷馆出版的《华英音韵辞典综合》( 1902 )主要沿用了罗存德的解释。
“自由”一词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典籍上。 汉代郑玄在《礼记·少仪》的《清见不清退》的注文中有“去不自由”一词,“三国志·吴书·朱桓传”中有“节度使不自由”一词,古乐府《孔雀东南飞》中也有“吾意久怀怒,汝可自由”一词。 但是,这些“自由”并不是作为政治和分析用语存在的,而是与现代自由概念有关的,但完全不同。
1868年7月28日签订的《中美继续纽约圣经》中有“自由”一词
大清国和大美国,人们是渴望去各国,还是希望入籍,进来,总是倾听自己的意见,不能禁止。 现在两国人民相互来往、游历、贸易或永久居住、自由、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