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猫妹
酱料,猫淘气
这是一个有猫朋友,在群中问猫妹的问题。
无论是寻找恋人还是成为恋人,在道德上猫妹都不赞成,但是因为可以讨论事情,所以就来谈谈想给谁买保险,到底想给谁买保险吧。
想给谁买保险的某一天,如果买保险是想给谁买,还是想给谁买的话,世界就会崩溃。
以前我们谈过很多案子,其中之一是以下案子
有人在网上骗了女孩,结婚后给她买了保险,把她诱入水边给伙伴溺死,说是意外溺死,就骗她收取索赔金。
如果可以随意买保险的话,这些坏人也不需要网络恋爱和结婚等行为,直接看谁愿意买保险,杀人就可以领保险金。
另外,随便找房子,找车子,买保险点火,去领保险金。
……………
问你,不要害怕!
因此,买保险有一个基本原则。 那是“可以保证利益的原则”。 你想给谁买保险,你们俩要有利益关系。 被保险人遇到风险时,会给保险人造成实际损失或者造成实际困难。
否则,就像以前说的,世界会崩溃。 人人犯罪,人人成为猎物。
所以在保险萌芽期有“保证利益”的原则,现在英美国家仍然采用这一原则。
此外,也有投保人得到保险人的同意和认可,对生命和身体享有人身保险利益的原则。 现在,德国、瑞士的日本采取了这样的原则,这和可以保证的利益不同。 但是,前提还是要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如果想给谁买的话,也不能让谁买。
在我国《保险法》中,第31条是这样规定的
投保人对以下人士有保险利益:。 (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除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项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签订合同的,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 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的话,合同就会失效。
因此,我们国家可以说是“保证利益”原则和“承认”原则的结合体。
虽然法律上是这样的,但很多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只承认以上4种关系。
所以,现在给恋人买保险,大概是不行的,但是不要排除真正有个别的保险公司。
既然恋人能成为收件人吗?既然不能给恋人买保险,我可以给自己买保险,让恋人成为收件人,或者恋人给对方投保,让自己成为收件人,这样的话,什么时候都行吗
猫妹记得在电影《非诚勿扰2》中,男性给自己买了保险,收件人写了她。
站在恋爱的角度。 这很感人,但是站在专业的角度。 这真的不难。
因为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必须同意投保人”,没有要求受益人必须是谁。
但是,“可以保证利益”的原则在这里也适用。
因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没有亲情、血缘关系的话,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会大幅度提高。
例如,《保险法》第39条明确规定:
投保人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以外的人的受益人。
为了避免道德风险。 否则,许多黑心企业主为了给员工投保,让自己成为受益人,得到保险金,让被保险人痛苦杀手,必须知道有很多矿业企业、制造企业和高风险行业。
同样的道理,父母夫妇、父母子女、父母和孩子之间能做到的事情,恋人之间的感情似乎更加不安定。
因此,保险公司通常很少得到这样的保险。 例如,许多保险的受益人是默认的“法定”(最后作为遗产处理),或者是以有限的关系(配偶、父母、子女)选择的。
但是,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的话,只有和保险公司联系,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三者同意的情况下。
最后,猫妹妹不会鼓励谁成为恋人,也不会主张在结婚生存期间找第三者。 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也适用于给朋友、邻居、七大姨妈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