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有关宪法的名言
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而不是等着腐烂,更不是及时行乐。高尔基说:人的生命只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腐烂”,另一种是“燃烧”。-尊重生命的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