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安全的人,每天都会因为害怕事故而抱怨有可能被事故处理掉。
工作达到地位也不行,达不到地位也不行,其实你错了! 做过的事永远不会被处理。
保安人员在事故后不被处置,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作为光荣保安员,我们肩负着保卫人民的光荣使命。 但是,看了很多保安员被定罪的残酷案例,今天想和大家交流分享
保安人员如何规避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法律责任? 什么?做好安全管理的本职工作,不引起安全事故。 每天最好考虑一下如何避免风险,考虑一下如何把工作做好,有这种天真想法的孩子鞋,不必再往下看了。 因为我不认识到安全工作场所的风险很高。 你保护别人,谁保护你呢?事故发生后,放心,责任就推给你了。 当然,强调回避并不是不做本来的工作,只是让我们更清楚如何工作,如何保护自己。
首先看一个典型案例,提出刑法的两项判决依据条款: 2015年9月26日下午,在冀州市某小区建设现场,指挥张某将灰装入塔吊所的吊灰箱后,挂灰箱后,通知塔吊司机魏某搬运至11楼。 塔吊自南向北绕到地下车库施工现场上方,灰色油箱突然坠落,撞到地下车库扭转钢筋的受害者刘某,刘某当场死亡。
事件发生后,施工现场的保安员康某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6个月徒刑,缓刑1年。
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官张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监禁6个月,缓刑1年。
该案有两项罪名,保安人员犯的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犯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两项罪名有何不同?
严重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十五条规定:因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发生严重伤亡事故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判处或拘留三年以下的情形特别差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严重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判处徒刑或拘留三年以下情形特别差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存在以下差异: 1、犯罪客观行为不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消除事故危险,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犯非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有违反作业、不服从管理、强迫危险作业等个人犯罪。
2、适用对象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多适用于直接负责劳动安全的管理人员(根据安全全人员化管理原则,此处不仅指安全人员,而且指具有安全管理责任的所有相关管理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多适用于被管理的第一线工作人员和直接指挥人员。
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被定罪的是以上两项(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判决的依据,并看具体的事故原因)。
如何回避? 只能豁免职务!
怎样证明自己履行了职责? 安全资料!
一般安全事故调查组进驻后的第一件事是检查安全资料,安全资料的最大作用是记录现场的实际安全管理行为。 没有发生事故的时候,安全资料就像废纸堆一样,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资料就是护身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者的配置方法”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大的工程安全特别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有权纠正或调查作业人员违规行为;
(四)有权命令立即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有权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安全管理者在《安全生产法》中的职责:生产经营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者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或参与本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章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二)组织或参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敦促执行本机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参加该机构的紧急救援训练;
(5)检查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法指挥,强迫危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敦促本机构执行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根据上述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我们应重视以下几点: 1、重视安全日志的规范填写
许多安全人员不擅长写安全记录,或者记录较小的账本,而且安全记录只记录当天的施工人数,这些都是无效的安全记录,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对你自己的保护作用就是零。
安全日志中记录了安全员一天的安全管理活动,实际上是安全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证明文件。 安全日志应详细记录当日发现的安全隐患。 即使安全上的危险性被纠正了,也能够证明安全员管理着这样的危险性。 如果这样的危险性再次出现发生事故,就可以证明安全员是不正当的。 未纠正安全危险性时,危险性被纠正的人是谁,要求何时完成纠正(当时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员危险性的调查责任已经完成,危险性的纠正由其他负责人负责,安全员只由监督执行)。 特别是在安全员的权力以外有难以执行的危险时,必须记录在安全日志中。 一直以来没有实行的整改反复进行,向项目经理和高级领导人报告,留下邮件记录和聊天快照等证明性的东西是最好的职务表现,此时的安全责任变成了已经有实际分配权的实际决策者。 其他安全管理活动,如人员教育训练、应急预案演习、安全检查等也应记录在安全日志中(不得与安全资料的其他内容互补,以证明孤立)。
2 .进行人员教育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都要进行,公司级自身不能决定。 它搞好项目级和班级(在个人职责内)。 所有教育训练的签字都要本人签字,必须签字,否则都要强调无效。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再签名就不可能了。 即使可以重新签名,事故当事人绝不是对减轻你的管理责任有好感的,他只是想如何增加你的管理责任,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 所以,不要怕麻烦,不要把危险埋在自己身上。 安全教育不仅是入场时,还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资料收集(退一万步,什么都不知道,没有资料绝对不行),季节性的安全教育,劳动种安全教育,节日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的节点真的很多,只能说是时间做了一次。
安全技术的基础(支部的项目、环境变化后等)自不必说,安全的基础必须与现场实际一致。 否则,就无效,毫无意义。 建议不要多一点,或者最后留下空白用钢笔填写……在这里不怎么说。
安全评价试卷,请让本人来做,不要在意麻烦。 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待在现场。 即使主题是别人写的,名字也要由本人签字。
课前活动记录,补全! 安排班长。
安全协定最好签字,可以减轻自己的管理责任。 许多机构得到了小册子,放了很多在意的东西,第一页是员工签字,然后签第一页,收集第一页,然后没有。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也最好放在这本小册子里。 有没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章很重要,有两个性质,员工是否签字很重要,有制度规章没有向员工宣传教育。
3,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
这里的安全对策不仅是安全防护,也是安全专案中的安全对策。 安全专案没有制定吗?要求技术负责人制定(有记录),没有效果就报告给项目经理和上司(有记录),没有效果,很抱歉,我也没有办法,这是有决策权的人。 未执行安全措施,同样报告记录。 当然,如果遇到这样无视安全的事情,就考虑加紧撤退吧。
4 .安全检查和安全问题
每天的安全巡视和定期安全检查、特别检查是不可缺少的,不要在意别人的组织没有被组织。 被检测出的危险性,必须重新审视通知规则的规则,由本人签名。 到了那个时候也不改变,实行奖惩措施(奖惩措施没有实现,谁也没有承担),但是没有打开名单的是你。 如果没有修正的危险发送联络书,让同事签字很抱歉的话,请用邮件或者邮件发送,接收发货记录或者截图。 如果再不行的话,只有向项目经理和领导报告了。 这里最可怕的事情是,安全事故发生后,引起安全事故的直接安全危险我们不能拿出自己管理的证明书,你不能管理一切危险,这也是安全人员无能为力的地方。 但是,由于容易出现大问题的危险性并不多(即使是小问题也不至于作出判决),所以必须关注危险性大的危险性。 在此,提交每周的安全例会、例会会议记录很重要,也是证明文件之一(带签字表),既可以写很多有关危险的方面,同时也可以写很多要求其他管理者多参与安全管理的内容,体现安全监督对其他职场安全管理的指导责任的履行。
5、违反现场人员
保安员和违反者在现场被骂的情景,但是保安员用手机录音的结果,违反者发生了安全事故。 律师来搜查取证时,听完录音后,自己主动去了。 最后安全员什么也没有。 因此,违法者的管理应该保留记录,特别是不听从指挥的野蛮人,如果保留违法的处罚书、录音、录像,就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6 .应急管理
应急补贴方案,应急情况分工表,这里的分工表应由负责人签字,有关人员不知道也没有用(有管理者自身的分工责任问题)。 定期应急训练要强调每次安全活动必须签字表。
因为只有履行职责才能免责,只有安全资料才能证明履行职责,所以安全资料是规避风险的最重要手段。
乱七八糟地写了这么多,请理解意见错误,语言不通的地方。 只是个人的观点。 还有其他补充,我们欢迎评论。
▎资料来源: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