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应“一管、二定、三检、四免”
一管:专职保安人员安全管理二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规作业,检查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设施
四、不可疏忽:不放过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的征兆,不放过违反作业,不放过安全上的危险。
二、建筑安全管理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必须确保建筑工地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开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临边:建设工程阳台周边、屋檐周边、框架楼层周边、跑道两侧边、下料台或平台周边,均须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对策,主要是防止人落下和物击。
三、“五不施工”:
任务说明不清楚,图纸不清楚不能施工
质量标准和技术措施规定不明确
材料不合格,基本条件未施工
工程机械不完整,不完整
前道工序无交接,质量不合格,后道工序不施工。
四、安全防护“十项措施”
(一)按规定使用安全的“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完善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需要有限位的保险装置,不允许“伴病”驾驶,不允许超负荷作业,在驾驶过程中不得进行维护
(4)铺设电线的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公司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零接地
(5)机电和电动手工具必须安装漏电断路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设置必须符合规章要求
(7)各种缆车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章要求
(8)建设工程楼梯口、电梯井口、开口、通道口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9)严禁赤脚、穿高跟鞋、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时不得穿硬底或滑鞋
( 10 )工地悬崖、陡坡等危险区域需要警告标志,夜间用红灯警告。
五、高空作业“十不登”
(1)患心脏病、高血压、高度近视眼等禁忌症的不登高
(2)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会升高
(3)头盔、安全带、软底鞋等防止个人劳动用品不合格的不登高
(4)夜间没有充足照明的不登高
(五)饮酒、精神不振或身体不适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架、梯子无防滑措施或无不稳定登高
(7)持有重工件、工具或小型工具,无工具组件的不登高
(8)石棉瓦上没有作业的跳板,或大楼上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能攀登
(9)设备与建筑材料之间没有安全跳板,在高电压附近没有采取隔离措施
( 10 )梯子没有防滑措施,度数不够。
六、施工现场“十不许可”:
(一)不得通过起吊、起吊中的物品之下;
(2)不得从高处跳下或奔跑
(3)不准在无防护的外墙或外墙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得站在手推车等不稳定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吊杆、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带有运输材料的吊盘和吊物
(六)“禁止出入”或危险警告标志的区域、场所不得进入
(七)不得停留在重要的运输道路或上下行驶道路上
(8)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自己工作场所以外的作业区域和管理区域,特别是有易燃爆炸物的场所
(9)严禁在没有照明设施、没有充分采光条件的地区或场所行走、滞留
(十)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七、起重机“十吊不起”:
(1)过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楚;
(二)指挥信号不明且未被吊死;
(3)被捆绑、悬挂或失衡,不能悬挂可能引起滑动的悬挂
(4)被吊物有人或物时不吊
(5)即使安全装置发生故障也不会被吊起
(6)光线太暗,看不见
(七)埋在地下的东西不被吊起;
(8)站在吊物上的人不吊
(9)斜拉斜吊时不吊
( 10 )重物边缘锐利,无防护措施。
八、焊接工作“十非焊接”:
(1)无上监视证不焊接
(2)雨天露天作业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焊接
(3)装有易燃物品或有害物品的容器未完全清洗
(4)密闭器具不采取不焊接的措施
(5)设备没有停电,容器没有溢流,没有焊接
(6)作业区域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干净的焊锡断裂尚未消除
(7)焊接体性质不明确,火星失踪不焊接
(8)焊接设备的安全附件不完整或故障,不焊接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管理者,无防护措施,不焊接
(十)禁火区不采取措施,动火手续不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