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中国网络财经
中国网络财经7月4日讯(记者斗苏)最近反映出鸿星克电商旗舰店在“6.18”购物活动期间发生了“剪票”事件: 6月20日,鸿星克通过顶端、颤音、QQ等多渠道发布广告, 那家电商旗舰店主张6月21日开展“满21退20”满减活动,大量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订货,之后鸿星克以“价格异常”为理由取消了活动期间的订货。
中国网络财经记者关注到很多消费者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微博上反映了同样的问题。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鸿星尔克官方微博回答说,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6月21日的事件是“价格异常事件”,关于取消订单,店铺也有平台官方公告。 根据平台规则,被判定为“超级生活所需”的消费者,不予赔偿的正常消费者,给予50元的当票(使用65元满)赔偿,该票的有效期限为7月31日为止。 据报道,此事件是鸿星尔克的运营者将“满21元减20元”定为“满21元减20元”。
鸿星尔克取消订单公告
针对此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邱宝昌专家在《电子商务法》第49条中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在格式条款等中包含消费者不能承诺支付费用的格式条款等,其内容无效。 鸿星尔克取消了支付费用的消费者的订单,认为这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的“请求”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邓志松律师在《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误解消费者”。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误解的内容欺骗消费者,引起误解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包括: (2)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销售状况、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荣誉等信息,与实际状况不一致,对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 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鸿星尔克旗舰店“斩票”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直到记者投稿,鸿星尔克政府才对案件发表正式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