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8日09点06分,在和龙市隆盛十字路口,延边支队和龙大队的巡查工作时,吉H018**号的大型仓库式卡车的驾驶被怀疑违法改变了汽车的外形。 经过检查,该车辆实际上是箱型卡车,驾驶员违法拉车运送木材,然后警卫将驾驶员传唤到和龙市公安局事务中心进行调查。
调查了某行为构成了擅自变更汽车外形和相关数据的行为。 公安机关责令吉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十一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恢复车辆外形。
2019年04月18日09点06分,在和龙市隆盛十字路口,延边支队和龙大队的巡查工作时,吉H018**号的大型仓库式卡车的驾驶被怀疑违法改变了汽车的外形。 经过检查,该车辆实际上是箱型卡车,驾驶员违法拉车运送木材,然后警卫将驾驶员传唤到和龙市公安局事务中心进行调查。
调查了某行为构成了擅自变更汽车外形和相关数据的行为。 公安机关责令吉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十一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恢复车辆外形。
在和龙市兴隆路口,延边支队和龙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驾驶吉H01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存在违法改变机动车外形的嫌疑。-和龙有关的成语